关于对《新林区种养结合发展规划(2018-2020年)》文件的解读
日期:2018-11-16  发布人:法制办  浏览量:134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黑政办规[2017]77号)、《大兴安岭地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署办规[2018]2号)和《新林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新政办规[2018]4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工作要求: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围绕推进我区管护区经济发展和畜禽养殖特点,形成多途径、多层次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格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着力构建农牧结合、资源循环、生态安全的现代种养结合生产体系。工作目标:2018年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8%,还田面积1600亩;2019年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2%,还田面积1700亩;2020年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还田面积2000亩。主要任务:科学规划产业布局,种养要紧密结合配套发展,推广适宜我区的发展方式,加强养殖场标准化建设。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各镇(场)和有关单位,完成期限为2018年-2020年。

四、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2018年3月

五、文件内容的重点、重要关键词的诠释、理解的难点、落实的措施要求

种养结合,解决的是畜牧业自身污染问题,得益的是种植业,特别是大豆、蔬菜地,十分需要和适宜施用有机肥。

六、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

新林区畜牧总站,3186903

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dxalxl.gov.cn/index.php/cms/item-view-id-42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