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林区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日期:2018-01-12  发布人:法制办  浏览量:146

为深入治理全区道路旅客运输行业,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新林区人民政府印发新林区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 编制目的

坚持政府主导、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大对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经营者和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出行安全,促进我区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署办规2017〕39等有关法律和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具体内容说明

    第一部分根据《大兴安岭地区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第一部分制定。

           第二部分根据《大兴安岭地区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第二部分制定。

           第三部分根据《大兴安岭地区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第三部分制定。

    第四部分根据《大兴安岭地区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第四部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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