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林区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日期:2018-01-12 发布人: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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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治理全区道路旅客运输行业,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新林区人民政府印发《新林区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 编制目的
坚持政府主导、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大对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经营者和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出行安全,促进我区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署办规〔2017〕39号)等有关法律和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具体内容说明
第一部分根据《大兴安岭地区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第一部分制定。
第二部分根据《大兴安岭地区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第二部分制定。
第三部分根据《大兴安岭地区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第三部分制定。
第四部分根据《大兴安岭地区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第四部分制定。
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dxalxl.gov.cn/index.php/cms/item-view-id-2311.shtml